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一个电动三轮车,在主车道靠边停车被一辆电动轿车追尾三人受伤住院,这个责任怎样划分!

2019-06-09 18:02: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处理:
    1、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应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4、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 汽车被人追尾应如何索赔,  
    一、汽车被人追尾应如何索赔  汽车被人追尾属于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需要向对方当事人进行赔偿。车辆追尾对方全责的话,当事人可以凭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以及以及拿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  
    二、车子被人追尾了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责任由交警划分,如果你的车正常行驶,并措施得当,而前边的车突然刹车,又不属不可抗力,那么前面的车应负全责或主要责任。具体由交警划分责任。  
    1、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应该给当事人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就是责任认定证明。  
    2、对车辆造成的损失,应该按照规定进行修复,并无其他折旧赔偿。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如果是对方违章停车(如晚上不开警示灯),有过错,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前车没有动,后车撞到前车,这就是后车不对,如果后车与前车有足够的安全距离,(按照规定高速路要100米,普通公路至少50米)后车应该避开前车,是不会发生追尾的。所以后车是主要责任,应该占到50%以上的责任,前车如果是违章停车,责任也应在50%以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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