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开始是合伙经营,因为个体只好一个人领取营业执照,所以当时一人领取营业执照,一人签署的租赁合同,现在因为合伙不和现在拆伙,拆伙后对方离开原先经营的店铺,我们便更改了店铺名称,因为执照名字之前是对方的。但是当时共同经营的店铺名称在当地有一定的知名度了。现在可否不允许任何一方使用该名称,因为对方也开了一个店铺,现在用当时共同合作经营时的打出知名度的店名使用,现在我不同意对方使用,但是对方以他有营业执照为由坚决不更换店名,我现在该怎么处理,麻烦给出明确指示,谢谢!

2019-06-09 11:43: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既然是合伙,不管租赁合同谁签字都是代表甲乙双方的,店面和名称也是双方共有的。关键一点,你得有当初合伙的合同或协议书之类的东西证明你们是合伙的。关于撤资,乙方无权单方面这么做,除非他答应对你进行补偿,你也同意这么做,才可撤资。
    否则依然是共有。
  •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权: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 签订了购房合同后,房屋所有人能否更名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
     第一种情况:商品房买卖合同尚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只需同开发商协商,把之前签订的合同注销,重新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可以了。
    此种情况不涉及税费,处理起来比较简单。
     第二种情况: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但商品房尚未竣工验收。此种情况还是可以更名的,但是相比第一种情况麻烦不少。
    需要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时更名需支付相关手续费用。
     第三种情况:如果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则无法进行更名。但是,在产权证办出来以后,需要按规定支付相关税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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