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车与一位五十多岁带小孩的老人相撞,我直行,老人拐弯撞我车上,只是轻微相擦,随即报警,警方建议私了。于是带老人和孩子去医院做了各项检查,均没有问题,四五天后,老人又找来,说头晕干呕,立马又去医院做了ct检查,也没有问题,最后发现是高血压,且她本人有严重高血压史,不服药。现在住院治疗高血压,已经平稳,可家属还说精神状态不好,身体状况不太理想,但医生没有说有什么问题,并让她出院。家属认为日后若有加重倾向便还是我的问题,我得负责。请问我该负责吗?高血压是她本身的病,我应该没有责任吧,而且以后她的身体如何发展谁能左右的了,总不能都来找我。请律师给我专业的说法,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