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 我准备与人合伙开一家旅游公司 挂靠总公司旗下 按出资比例占股 我是39%同时在公司工作 负责客户发展和业务拓展 另一个41% 前期负责线路制作和出行方面的对接 后期也转由我负责 不在公司只监督管理 总公司占股20%提供政策支持不参与管理 现在关于工资方面有些矛盾 我在公司工作 我要求有正常标准的岗位员工工资待遇加上利润分红 但是另一人说他不拿工资只拿利润分红 并且要求我一样 说我是股东没有工资的 这个合理么 还有我对工资和分红的要求是不是合理 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2019-06-08 19:10:3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养证明确定。
    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以下三种计算方法:
    1、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
    2、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3、受伤前12个月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
  • 根据《继承法》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公民的收入;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夫妻的工资属于公民的收入与储蓄,所以夫妻的工资是遗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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