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在一家公上了两年班 我现在不想做了 但是公司没有给我交保险跟签合同 我想知道我现在怎么做

2019-06-08 15:03: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需要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的法定义务。公司说试用期6个月,刚过去就交了保险,说明公司按法定程序走,并没有错误。
    至于您的离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如果你不想继续在该公司上班,您可以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此外。
    该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说,劳动者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成,或者不愿与公司协商的情形下,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然后三十日后到点走人即可。
    在试用期期间,只需提前三日通知即可,对于书面还是口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如果您想离职,可以与公司协商或者提前三日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即可。希望能回答您的问题,祝您生活愉快。
  • 贷款申请人通过贷款银行审批后,贷款银行会将贷款金额划到开发商指定账户,此时房屋产权已经售出,贷款申请人需要办理抵押手续将房屋所属权抵押给银行,贷款申请按时还款,对房屋拥有使用权,买卖权归支付房屋款项(除去首付)的银行。所以申请按揭贷款需要签订按揭合同后,在办理抵押手续,银行才会放款。
    按揭贷款一般办理流程如下:
    1、借款人在办理贷款前,请查明所购楼宇是否有银行提供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承诺书,然后,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将有关材料(缴纳首期款证明、买卖合同、身份证、经济收入来源证明等原件、复印件)提交贷款银行;
    2、开发商:作为借款保证人在贷款申请审批表“保证人意见”栏上签字、盖章;
    3、贷款银行:银行工作人员对借款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资料、文件进行审查,逐级审批;
    4、贷款行领回办妥手续的材料并根据依法生效的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5、国土局产权登记和公证部门:办理房产产权抵押登记手续;
    6、通知开发商领回借款合同并由开发商出具付清房款证明给贷款机构;
    7、通知借款人领回借款合同、借据、保险单;
    8、贷款行银行工作人员将贷款档案归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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