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爸妈04年在镇上买了套房子,二手房,不用装修,可以直接住,12年哥哥结婚,生了两个孩子,一儿一女,后来把房子过户到哥哥名下,没加嫂子的名字,但是在房产证尾页写了共同两个字,15年的时候哥哥因赌博输了一些钱,嫂子就在外面又找了一个男朋友,并且15年年底,强烈要求离婚,后来和哥哥拿了离婚证,离婚的时候哥哥忘了房产证的事,只告诉律师说是爸妈买的房子,所以律师就没管那个,后来离婚协议书上写的嫂子每年要给两个孩子八千块钱的抚养费,但是后来嫂子从走了以后就再也没回来看过孩子,也和我们都断了联系,还一直躲着我们,还和他那个男朋友结了婚,也从来没给过抚养费,现在我们家想卖房子,但别人说因为房产证上写有共同二字,所以房子卖的话,必须要经过我嫂子的同意,必须要她本人回来签字,可是我们连她的人都找不到,我们应该怎么办?毕竟我嫂子没为这套房子出过一分钱,我们能用什么法律途径解决吗?

离婚
2019-06-07 16:11: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请准备以下资料到当地房产过户中心办理。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 房地产证 (原件)
    4. 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生效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若一方同意协助办理过户,双方共同申请;
    若一方不同意协助办理过户,除提交生效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外,还应提交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6. 若房子还还在银行或其他人处设定抵押的,应提交抵押权人的同意的书面文件。
    若抵押在银行,应先将房产从银行赎出。
    7,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 倒塌后的房子,有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是有拆迁补偿费的,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 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对于重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诉讼之中,依据婚姻法46条第一款,提出损害赔偿,要求过错方为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以无过错方取得全部或绝大多数共同财产为原则。
    如果双方按照婚姻法19条的规定,约定婚内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或婚前就已约定婚内取得的财产各自为各自所有的,为体现对于过错方的惩罚,应以过错方的个人财产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婚姻法46条所称的“损害赔偿”责任,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中相关规定。
    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较大精神损害的,例如,与重婚一方生育了非婚生子女,给无过错方造成较大精神损害的,无过错方可依法提出精神损害抚慰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