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茂名地区的农村人,现广州农村地区有一户房屋转让买卖,我得知宅基地使用权不得转让,那相当于我如果卖了的话,只有房屋产权,而没有宅基地使用权,如果碰上国家征收拆迁的情况下,房屋和宅基地补偿,是分开的吗?我想确定的是,房屋补偿是直接到我的账户,还是补偿到宅基地原户主的账户?还有,宅基地补偿,究竟是直接到村集体账户,然后到宅基地原户主账户,我们在买卖的合同上,能不能注明补偿费用到时归我所有?期待您的回复!

拆迁补偿
2019-06-07 12:44:3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房产中介在二手房交易中非常重要,中介提供的居间服务是否规范直接关系到房产买卖的安全性,在实务中客户与房产中介产生的纠纷非常多,这些纠纷主要有以下八种:
    一、 因支付意向金引起的纠纷
    二、 因跳中介引起的纠纷
    三、 因合同无效、终止引起的纠纷
    四、因未充分了解房屋情况引起的纠纷
    五、因中介提供信息不真实引起的纠纷
    六、因吃差价引起的纠纷
    七、因签约过程不规范引起的纠纷
    八、因混淆居间及代理行为引起的纠纷。
  • 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的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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