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51岁,结婚18年我一直没地,娘家那面当时土政策就是姑娘嫁人土地立既归公。我在婆家这面土地当时就承包到户了,根本就没有土地。现在我想要回土地,跟政府谈了几次,政府以没地为由。现在我想要回我的损失,我能要回这18年的补偿吗?跟谁要,怎么要。律师,我该找谁。

2019-06-07 10:50:2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 第二十五条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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