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由于小时候户口有问题,一直没有户口,直到18岁才托关系在老家办下户口,但是年龄改小了,真实年龄21岁,户口上的年龄13岁,我可以去更改过来吗?那时候没有出生证明,是接生婆接生的,

2019-06-07 08:31: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确系弄错可以改名,可以致电当地公安机关询问具体办理程序。但改名之后可能带来一些不便,一些需要身份证验证的场合可能需要提供相应证明。但是国家的户籍管理制度是十分严格的,未经法定程序和法定理由(如确系弄错了)是不可能更改年龄的。
    因此,须提供证明材料(确系弄错),到派出所改过来

  • 1、当事人的户籍信息应以本人最新的户口本上登记的为准;  
    2、原常住户籍信息在当事人办理户口迁移或者更新后,原来的就已经注销了,不需要再办理更正手续;  
    3、如果现在的户口本上的信息有误的,可以更改:应该带上当事人的户口本(以前的及现在的)、身份证、房屋产权登记证(门牌号)、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证明等;  
    4、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说明实际情况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应的手续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三)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1999年4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 1、年龄通常以身份证(户口簿)上的为准。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2、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原告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材料,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如果被告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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