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身份证掉了我去当地派出所补办了?然后我还需不需要在当地派出所进行挂失手续。

其它
2019-06-07 02:12:4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二代身份证补办程序:
      
    一、申领步骤:
      
    1、申领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表,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经工作人员审核主要信息无误后,进行人像采集。
      
    3、申领人核对录入信息与个人信息一致后缴纳工本费,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
      
    4、由民警确认后,上传信息。
      
    5、在规定的领证时间内,申领人持凭证到派出所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经本人确认无误后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上签字,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交回一代证。
      
    二、人像采集标准:
      证件照片为申领人正面免冠头像,不着制式服装,戴眼镜的必须戴眼镜照相,要保证人像清晰,无明显畸变。
      
    三、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公民首次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取证件工本费20元,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收取证件工本费40元,收费后统一开具定额收据。
    四、发证期限:派出所受理公民所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后,从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将新证发至公民手中。
  • 身份证丢了,可以不办挂失,补办60日或90日后能办下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