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饮酒驾驶第三方受伤住院交强险陪付吗(不是醉酒)

2019-06-06 19:16: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2016年没有出台新的饮酒驾驶处罚规定,仍然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的规定处罚。具体的处罚如下:单纯的酒驾,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酒驾驶被处罚,再次酒驾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酒驾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相关规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
    三、《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毫克不足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为醉酒驾车。
  • 依据《机动车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公司对驾驶人醉酒后驾车致受害人财产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对受害人人身伤亡的损失不能免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首先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 依据《机动车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公司对驾驶人醉酒后驾车致受害人财产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对受害人人身伤亡的损失不能免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首先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
    一、加装的设备
      买车后,很多车主会自己加装音响、冰箱、尾翼、行李架等设备。但一旦撞车造成损失,保险公司也不会对这些新增加的设备赔偿。部分保险公司会接受车主投保“新增加设备损失险”,如果是改装车以后留下安全隐患,又没有事先通知保险公司,出了事故同样不能得到赔偿。  
      第
    二、撞伤亲戚朋友
      一位市民开车不幸将自己的弟弟撞伤,医治花了1万多元。王先生的车保了第三者险,就找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表示不赔,理由是撞的是自家人。保险中所谓“第三者”排除了以下四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 
      第
    三、未年检、酒后驾车、无照驾驶
      在以上这些情形中,司机并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此外,如果驾驶员与准驾车型不符等情形,保险公司也会拒绝赔付。特别要注意不能酒后驾车,也不要将车借给还没有取得驾照的亲戚、朋友“过把瘾”。
      第
    四、发动机进水后错误操作
      保险公司认为,车辆行驶到水深处,发动机熄火后,如果司机又强行打火造成损坏,属于操作不当造成的,不在赔偿范围之内。车停在车库中万一被水淹了,千万不要强行点火发动,应立刻通知保险公司,否则即便发动机受到损坏,保险公司也不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