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村一个人跟我朋友借了五千块,借钱用途理由是编的,而且借钱时用的身份是我弟弟,我朋友真的以为他是我弟弟就把钱借给他,这属于诈骗吗

2019-06-05 08:32: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诈骗”的定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诈骗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客观要件是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较大”的标准一般是指价值5000元以上;主体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要件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基于这四个方面的分析,必须在全部满足四个方面的条件后,才涉嫌构成诈骗犯罪。其中,很重要但是很容易被普通群众忽略或不理解有两点:一是达到“较大”的标准;二是具有主观的直接故意。
    针对借钱不还的情况,除非有证据证明债务人一开始就明知自己没有能力偿还债务,或者是抱有不还钱的主观故意,并且通过虚构事实、骗取信任等手段,借钱额度在5000元以上,则涉嫌构成诈骗犯罪,否则应当属于民事范畴的债务关系,应当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而不能立为刑事案件侦查办理。
  • 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 情节依法处罚。
    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 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
    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 法处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 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第四 款规定的数额,确定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十二 条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骗取公私财物的,且数额较大属于诈骗罪。财物被骗要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审查立案并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一、刑法规定:1.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司法解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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