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余2011年11月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交完首付,与中行办理完贷款手续。2011年12月银行通知贷款没办理下来(原因:购房人的贷款证明,银行打电话到该贷款证明的单位核实是否有此人在单位上班,当时该单位的人说没有此人,所以该银行拒贷了)。随后开发商通知说只有换一家银行从新办理贷款。目前该开发商只跟中行在合作,换银行贷款只有等开发商引进其它银行,在办理贷款手续。截止2012年5月都还没引进其它银行,都半年多了。跟开发商打电话就说喊我等,又没明确表示说好久。本人很着急,手上又没正式的购房合同,首付又交了,不知道该怎么办。

2019-06-05 06:03: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准备申请贷款的人来说,只要符合银行的相关条件,银行一般都愿意贷款给申请人的。但值得注意的是,申请贷款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实贷款金额和还款期限,避免因还款压力对生活造成影响。
    通过银行办理个人抵押贷款,比如房屋抵押贷款的基本条件是需要有合法的身份、稳定的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另外还需要有购房合同;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已购且办理了住房抵押贷款的,原住房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提供有效的担保和银行的其他规定。
  • 三种贷款担保方式:
    (1)住房抵押贷款担保 以住房做贷款担保,贷款银行可接收的抵押物有:所购买的住房、借款人已经拥有(有产权)的住房。借贷双方要按有关法律规定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借款人选择抵押作贷款担保方式,还需按规定到贷款银行认可的保险公司购买抵押物财产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并明确贷款银行为本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期不短于贷款期,保险金额不低于贷款的全部本息,抵押期间保险单由贷款银行保管,保险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 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交了定金没签合同,定金能不能退会出现四种情况:

    不能退。 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七条。

    能退一部分。 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一条 和《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

    能全部退或有责任的第三人追偿。 见《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 和 第一百二十二条。

    能双倍返还定金。 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和 《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七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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