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学校浴池摔倒,住院,然后牙磕掉了两颗,具体怎么么摔倒的我记不起来,学校浴池需要负什么责任,如何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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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岁内)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岁至十八岁)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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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除按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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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欠钱不还只是承担
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但如果债权人通过诉讼确定债务需归还后,借款人有财产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恶意逃避债务可能构成犯罪——拒不执行裁判文书会构成犯罪。
此外,如果尚未达到刑事责任,也可能追究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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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看患者的疾病是否需要护理,患者摔倒原因、以及与医院签订的护理协议等因素综合判定,如果医院违反协议或者没有尽看护义务导致患者摔伤,则需要承担责任,具体赔偿结合双方签订的护理协议或者实际损害医疗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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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