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和解,要签责任认定书,后续对方要是反悔,签了会有什么说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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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的规定,《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
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包括当事人的详细个人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驾照等),车辆的信息(行驶证、交强险保单),交通环境的信息(天气阴晴、路面状况等)。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当事人、证人等对发生交通事故的描述形成的事实,包括时间、地点等。
3、交通事故
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证据包括现场勘查(照片、绘制示意图、搜集的物证等),当事人及车辆的检查、检验及(当事人受伤状况、驾驶员饮酒状况等)、证人证言。
原因分析包括交警对交通事故发生的内在根源的分析、判断。
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当事人具有哪些违章现象(即有哪些违反国家道路
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对造成本次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作用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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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应准备以下材料:
1、书面的《复核申请书》一份(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依据);
2、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事故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要委托的,附委托书一份、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事故当事人与委托人的关系证明文件一份;
4、《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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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十分广泛,其中道路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打架斗殴、伤害杀人等涉嫌人身的暴力犯罪引起的赔偿(附带民事赔偿)均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范围,有关赔偿项目和标准均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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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