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车1个多月了,4S店一直未给车辆合格证,行驶证,发票,购车的时候4S店说货款买车保险上牌必须在4S店做,现在上牌也一直拖着不给上,给厂家也打过电话一直也未处理,请问我该怎么办,4S店算违约吗?

2019-06-04 12:26: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购车合同违约金多少的问题中,虽然合同没有违约金,并不代表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仍然需要赔偿,只是赔偿金额和方式不一样。如果有违约金的,那就按照违约金来,没有违约金的,就是赔偿造成己方的损失。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临时车牌过期了能上牌子吗,  
    一、临时车牌过期了能上牌子吗  过期了就不能上牌了,必须在30天内回到当地落户上牌。  
    二、车辆上牌流程  
    1.“准车主”选定好车型,交纳购车款以后,汽车经销商会为“准车主”提供厂家的汽车质量合格证和有效期为三天的车辆移动证,并开具购车发票,购车发票共分为报税联、注册登记联、发票联三联。在开具购车发票时,“准车主”需要提供本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需要强调的是,“准车主”在提供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时,一定要认真核对,保证准确无误,因为如果这两个信息出现差错,更换起来比较麻烦。  
    2.“准车主”持购车发票的报税联和汽车质量合格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公户车辆需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公章),到位于西安市高新二路的车辆购置税办公厅购买车辆购置附加税。  
    3.在办理完车辆购置附加税后,“准车主”就可以携带办理车辆购置附加税的相应手续和购车发票的注册登记联、汽车质量合格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必须使用A4纸复印)到位于郭杜镇的车管所投递资料,审批挂牌了。  
    4.到达车管所后,先领取一份新车入户登记表(公车需加盖公章),并且在其上面准确无误填写车主与车辆的相关信息(有专人指导),然后排队递交。  
    5.对车辆进行外部检测,核对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车辆型号等。  
    6.车辆进行外检后,到共保大厅办理车辆相关保险(交强险和其他商业保险)。  
    7.办理完车辆保险后,在注册大厅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  
    8.在大厅交付车船使用税、道口费、车辆行驶证、车辆牌照等相关费用。  
    9.交付相关费用后,“准车主”就可以开始在电脑上随机选取自己的车牌号码了。“准车主”总共有五次机会选取车牌号码,最后选定的车牌号码必须为这五次选取中的一组号码。  
    10.选择完车牌号码后就可以进行牌照安装了。  
    11.安装好新的车牌,必须对新车进行拍照存档。  
    12.喷印玻璃防盗号,领取尾气排放合格证。  
    13.在车管所办理的最后一道程序为领取车辆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书(产权证)。  
    14.车主携带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附加税发票和车辆登记证书到车辆购置税办公厅领取购置税本。  
    15.最后一步,“准车主”凭借购车发票的发票联、车辆行驶证、附加税本、车辆登记证书到养路费征稽处登记并缴纳养路费。
  • 保险公司是有责赔无责不赔。规定,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害2000元。也就是说车辆损失最高赔付2000元。意思是说,你只有较强险,如果是你的全责,对方损失1000元,保险公司赔付1000元,如果对方损失超出2000,超出的部分由全责方(自己)承担。
    其他按责赔付,1,互碰自配,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自己走自己的强制险,来赔付自己的损失,在较强险限额内。
    2,互碰互赔,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保险公司赔付你的本次损失,你的保险公司赔付对方的损失。
    在较强险限额内。
  • 这位朋友: 你的情况可以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