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孩子有出生证明,只是名字不是我和我老公的,户口可以上在我们上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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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养孩子入户登记的问题,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满足领养条件的市民需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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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本身,并不存在遗产继承权:
1,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法定的继承关系;
2,
被继承人可以立遗嘱明确继承人,在未留遗嘱的前提下,遗产可以相互继承。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四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
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
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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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