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驾照实习期被扣12分,去驾校考试还是去车管所考试

消费者维权
2019-06-04 07:34:4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实习期驾驶证记满12分的,将直接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的驾驶证,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驾驶人超过15天缴纳罚款,并接受处罚的,将按照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甚至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

    第七十八条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机动车驾驶人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后,申请增加被注销的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且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第七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 驾驶员在被扣满12分后,就会被扣留驾照,并由扣其驾照的交警部门出具一张《入学通知书》。拿着这张《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名,参加学习。如果是驾驶人自己通过查询发现分已经扣满,也可以自己拿着驾驶证来报名,同样有效。
    学习周期为5天,时间为每天的上午。课程包括道路违法计分与处罚、驾驶人心理素质与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驾驶人将课程全部学完后,学校为其出具《培训结业证》。
    拿到《培训结业证》并不等于拿到驾驶证。这张结业证书是参加考试的“敲门砖”,只有考试通过的人才能拿回自己的证件。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参加考试的人需要拿着《培训结业证》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驾管处参加科目一考试。报名、考试等流程与当年第一次进考场时一模一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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