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加名”看上去好像很简单,也就是在房地产权证上增加一个产权人的名字,但是其实这还是需要走一系列的办证程序的。从法律上来说,“加名”实质上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
而根据相关法律对于产权证的共有情况的规定,主要有三种不同的方式:夫妻法定共有、出资人约定共有和女子
继承共有。那么关于房产证加名字办理流程及费用是什么?接下来小编就来为大家详细的介绍吧。
一、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
如果您的房子是在夫妻
结婚之后购买的话,在之前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想要将另一位也加到房产证上的话,只需要双方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以及购房
合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办事大厅填写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书,在申请原因中将事由写清楚,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
但是目前已经不再单独办理房产证了,而是不动产登记证书。这种情况的办证费用主要就是一个登记费费用,登记费是全国统一规定的,住宅的话是80元,非住宅的话是550元。
二、婚前房产证上加名字
房子如果是夫妻双方的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那么在结婚后,配偶名字也想加为房子的共有人的话,就只能是走房产交易的程序,一般主要就是指
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来加名字,这种情况下就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
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需要大家提供房产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购房发票、契税发票以及购房合同。
如果是房改房的的话,还需要提供房改房的办理时间。办证费用也就只需登记费费用,与第一种情况一样,如果用途是住宅的话收取80元,非住宅的话收取5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