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男朋友追我的时候一直以要离婚为理由骗我,相处期间我打胎三次,他拿了20万作为对我的补偿,现在我们分手了,他要我把20万还给他,请问我要还吗?

离婚
2019-06-03 20:31: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分手协议是赠与合同吗?

    我国婚姻法不保护婚约,恋爱关系也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解除婚约、中断恋爱关系是当事人的自由权利。任何一方均可随时声明解除婚约。但是,在解除婚约、中断恋爱关系时,往往发生财产纠纷,其主要表现在遭受财产损失的一方要求对方给予财产损失的返还。由此引起的纠纷,在处理时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对订婚造成的财产损失,如举行订婚仪式请客送礼耗费的钱财,以及恋爱过程中双方吃喝玩乐共同耗用的财产损失,解除婚约时一般不得要求赔偿;
    (2)恋爱、订婚期间,一方赠送给对方亲友的财物,无权要求返还;
    (3)订婚、恋爱期间,互赠一些财物,这可以视为一种正常的赠与关系,一方送给对方的财物,如果数量不多,价值不大,一般不得要求返还;
    如果财产数量多,价值大,或者遭受财产损失的一方因送礼或其他花费而导致生活困难,可要求对方全部或部分返还,若赠与物已毁损而不存在,可折价补偿;
    (4)一方赠与对方的钱物是复员费、转业费、医疗费、伤残费或抚恤金等,如因收受财产一方提出解除婚约或中断恋爱关系,则应返还全部或大部分;
    (5)
    一方亲友赠送给双方的财物,一般不能要求返还;对借婚约、恋爱为手段骗取钱财的,如果情节轻微,则应给予批评教育,要求追还财物;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 双方可协商自愿离婚,带着离婚协议去民政局办理。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夫妻双方通过协商确定一方因为过错或者其他原因自愿给付对方相应的补偿的,可以通过完成离婚协议书,在离婚协议书就相关事项进行写明并到名证据进行备案同时完成离婚登记即可。
    关于离婚补偿,通常法律规定了相应的情况,但是双方如果有自主约定的我国法律也会予以尊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