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租的房子房东换了,我想重新写合同书,怎样写

2019-06-03 20:14: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合同书写作要点:
    (1)标题
    标题上写劳动合同的名称。
    (2)正文
    正文应当载明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和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情况,并具备以下条款:
    ①劳动合同期限;
    ②工作内容;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④劳动报酬;
    ⑤社会保险;
    ⑥劳动纪律
    ⑦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⑧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3)约定内容
    经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下列内容:
    ①试用期;
    ②培训;
    ③保守商业秘密
    ④福利待遇;
    ⑤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4)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有明确具体的起始日期和结束日期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只约定起始日期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
    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终止条件,约定终止条件时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作为终止条件约定,以防止用人单位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等义务。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将完成某项工作约定为终止条件的劳动合同。
    (5)试用期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
    6个月(含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含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含两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6)生效时间
    订立劳动合同可以约定生效时间。没有约定的,以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生效时间。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准。
    在下列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
    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
    ②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
    ③内容显失公平的;
    ④有关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
  • 租房合同没有到期房东要提前收回房屋:一,出租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给予承租方违约补偿,承租方同意,可以终止合同。
    二,租赁合同未涉及双方的违约行为及违约条款,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方应对其违约行为对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承租方而言,如果是承租商铺,则以商铺的经营额计算损失;如果是承租住房,则以房租作为计算依据,一般计算时间为一个月。但这并不是法律的硬性规定,请结合当地的司法实践考虑。
  • 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当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租赁房产交付时,双方应约定派代表到现场检查房产的完好情况,应当结清前期的水电费、通讯费、闭路电视费等有关费用,并签署房产交付确认书及有关财物移交清单。
    为了保护出租方的利益,防止承租方提前撤场,或拖欠有关费用,应当要求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水电费、通讯费、治安费、保洁费等费用,哪些有出租方承担,哪些有承租方承担。
    并且承租方作为公司,支付了房租金后,一定要向出租方索要正规有效的税务发票以免被税务部门查处。特别要提醒的是,在合同中要写明,租金是否是含税价。
  • 承租人一般不可以将租的房子再次出租:
    《办法》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租房。
    申请人擅自转让、转借、出租或者调换所承租住房的;
    改变所承租住房用途的;
    擅自或违法装修承租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在承租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承租住房的;
    连续拖欠租金3个月或承租期内累计拖欠租金6个月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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