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店铺转让纠纷,房东同意转让,租赁合同中也没有写不允许转让的相关事项,之前电话沟通过,得到允许后我开始转让。找到受让方后签订合同,与房东签合同的时候,房东提出吃掉押金或者一半转让费(转让费都是设备装修的费用),经过协商房东同意只吃一半押金,我们积极承担协助签合同,可是受让方怕以后也被吃押金提出要房东在合同上加上允许转让和不吃押金的条款,不然就不签合同。并且说我们之前的转让合同无效,请问这种情况受让方打官司会怎样?

2019-06-02 09:00: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于受让方,受让方支付价款的协议。
    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与受让方订立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后,当事人一方以双方之间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六条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1、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法释
    (2004)14号》第二条。
    2、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合同不应按无效处理。《法释
    (2004)14号》第五条。
    3、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但修复后的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但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需要注意分别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原因。《法释
    (2004)14号》第三条。
    4、在审理挂靠纠纷时,对被挂靠单位与发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的效力,未经当事人申请并举证,法院一般不主动审查。
    5、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是处理合同无效,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时,双方支付工程价款的一项基本原则。但在实务中,如未完工程,或者工程大规模改变设计等,按照合同约定已无法计算工程款,则不排除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委托评估的办法来认定工程款的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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