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人甲出售土地给外地人乙,盖房子是使用甲名义盖取得合法权益不属于违建,双方签订土地转让协议,该块地的产权,所有权,行驶权乙方所有,甲方其亲属及其后代不得以任何理由与甲方发出该地产权,使用权,行驶权,甲单方面发出造成乙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赔偿,今后该地块如被国家或其他集团征用,乙方所获该地块所有征地块及地上附着物与甲方无关。然后双方签名,按手指模自己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作为证明,如今真的征收了,甲方向乙方要求10万补偿费,其余补偿会乙方所有,请问该合同是否有限?拆迁办补偿是按照开户人甲补偿,乙如何取得合同上该有的利益?

国家赔偿
2019-06-01 18:17:1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您好!拆迁补偿是否和户口有关系要看具体的拆迁政策,每个项目的政策不同,如有的项目是按房产的面积为补偿计算的依据,对于房产的户口的情况不予以合计,而有的回迁安置项目则把户口的数量做为安置面积的计算标准。
    因此按户口补偿多存在于有回迁安置房的项目中。另外延伸一个问题,只有户口没有住房的情况下是否有补偿?很多人认为只要是按户口补那么我的户口在就应当有相应的安置就补偿。
    但实际情况中,在拆迁的细则中会将此类无房有户的情况列为空挂户,即不予任何补偿.详情可来电来访!
  • 拆迁一般是以货币补偿金额或者产权调换,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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