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只有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可以登记结婚吗?

2019-06-01 17:23: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如果你确实是已婚的,那拿着你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去户口所在地重新打印一份户口本就可以了,应该是结婚后没有换过户口本所致。   二,户口薄的作用:   
    1、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2、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3、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4、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5、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 办结婚证一定要身份证。
    1、需要双方有效的身份证和户口簿。(请注意“有效”两个字,意思就是一代身份证和二带身份证都可以,只要是在有效期限内。你这种情况,还可以回老家办个临时身份证,一到两天就办下来了,也可以办理结婚证)
    2、身份证与户口簿必须一致。(意思是,如果你身份证上面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等必须要是一样的,举例:姓名同音不同字都是办理不到结婚证的。所以去办理的时候最好自己对照清楚。)
    3、必须在男女双方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请注意是户籍所在地)
  • 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农村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后,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否则不予登记。
    当事人如不同意登记机关的决定,有权提请上一级主管机关解决。
  • 如果协议离婚,根据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按地域管辖原则进行管辖。
      
    (一)《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条 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三)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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