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7年6月20日交通肇事,已判定对方全责,对方只有交强险,不够支付我车修理费,经协商,对方不愿支付超出交强险以外的费用,因我没有时间亲自去法院提起诉讼,可否有家人代替去法院提起诉讼,需要准备什么手续么?

2019-06-01 10:40:1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合同纠纷 管辖权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但双方也可以书面协议选择。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申请强制执行后,又收到对方起诉到法院的传票的,应该积极到法院应诉,根据对方起诉 的事实和理由来确定如何应对:
      
    1、如果对方的主张在以前法院的判决中已经被法院处理的,根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你可以要求法院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
      
    2、如果是对方根据新的理由,提出了新的主张的,则应应该从对方的理由和主张是否成立、是否有法律依据、证据是否充足等方面进行答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另外,对方另行起诉的行为,并不影响已决案件的执行,你可以继续要求法院按原生效法律文书进行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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