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一个自行车和一个电动车一起从一个方向行驶,我的车子比他车快结果他摔了我还没摔。我处于好心我看她岁数大了摔了扶她起来结果说我撞她了。我也不懂没报警,就带人家去医院了,第二天他们报的案交警没来现场看就认定是我的全责。认定书也出了,去检查胸腔一个骨头裂缝了。要做微创手术,看病让我给花钱,我哪有那么多钱,我给花了了二千多,他们走的合作医疗保险一共花了四万多报销了一万多,意思是二万多让我花,我说没那么多钱,逼着我打欠条要不不让我走,欠条打了,我的意思没有钱慢慢还,他们起诉我了,我该怎么办

2019-06-01 06:25:2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医保报销:
    (一)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搜索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二)报销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支付比例分三个档,以三级医院为例,起伏标准:3万元,在职85%,退休91%,3万-4万在职90%,退休94%,4万以上,在职95%,退休97%。
    普通住院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精神病住院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起伏标准减半。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最高7万元。住院大额最高支付10万元,住院大额的支付比例一律为70%;
    (三)就医管理: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
    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库的范围;
    (四)报销流程: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和自负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 医保分两个账户:个人账户,体现在医保卡内的钱,可以用来在定点药店买药,门诊费用的支付和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的支付;统筹账户,由医保中心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当地医保报销的费用由统筹账户支付。在就医(住院)的时候,向定点医院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在结账的时候,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或者现金支付,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结算,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
    而那些在门诊看病的医疗费用则是报销不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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