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想在老家购买二手房,但因买的有点着急,钱不够,并且因为是二手房原本房东要求一次性缴付,但是再三要求下房东提议让我们先缴纳一半的房款,然后写个协议年末前全权支付,这个期间段也没让我家人住进去而是房东继续住,并且房照也不给做抵押,过户也是年末交完款后办理,这个合理吗?要是真写什么所谓的“协议”会起法律效应吗?若有都要注明什么内容并且要注意的事项都有哪些?是否需要第三方认证?请过目并给予宝贵的意见。谢谢~!

2019-06-01 05:23: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出卖人(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房屋的,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2、 出卖人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仍未履行消灭抵押权的义务,致使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应予支持;

    3、出卖人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仍未履行消灭抵押权的义务,致使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经法院释明后仍坚持不变更的,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但买受人同意并能够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 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  
    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五、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六、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 关于抵押协议如何书写分很多种,举个例子:个人借款抵押担保合同范本: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  丙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  (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  本合同各方根据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借款条款借款金额: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人民币 万元整。
    (小写: 元)  借款用途:用于经营投资。  借款利率:月利率按照 分计算。  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如实际借款数额和实际放款日与该借款合同不符,以实际借款数额和日期为准。
    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条,乙方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的归还: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并归还,借款结清后,甲方归还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据。
    如推迟还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违约金千分之五。  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之一的,甲方有权宣布本合同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内偿还本金及利息而无需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  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者抵押人违法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抵押人需要提前履行义务的。  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  抵押条款现抵押人同意以其所有的房屋的价值为抵押,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担保。抵押物基本情况详见所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所有权证复印件。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费、律师费等)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到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抵押期间,未经过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变卖、赠与或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  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致使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其他条款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后生效。  如借款人违法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权人执2份,借款、抵押人各执一份。
      如本合同发生争执或纠纷,各方同意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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