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想了解下银行担保人的责任问题,我一个朋友的姐姐,在2007年时通过她弟弟关系找上了我,要我拿身份证户口本去当地派出所办什么证件,当时跟她弟弟玩得非常好,姐弟俩人都说让我放心,只是办个证不会有什么事的,我也只好给了她证件了,那知道真出事来了,就前几天接到了XX行的电话,工作人员在电话里核对了下我的个人信息,后说在2007年某某人在我行借了五万元钱,期限一年,是用我的信息作的担保,我一听头都大了怎么回事呀,现在案子移交法院了,我朋友的姐姐人也找不到了,请问我该怎么办呀,谢谢。

2019-05-31 15:34: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九》中最受社会关注的是关于个人信息安全的相关规定。《刑九》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p2p借贷,是指借贷人通过有抵押或无抵押的方式,在p2p平台上寻求有愿意出借资金的投资人,投资人享有借贷人支付的利息。在p2p借贷的过程中,个人信息是很容易泄露的,当事人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 若超过担保期一年多,那么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之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以下的规定执行:关于担保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  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 1、抵押权的有效期限按双方抵押合同确定的期限确定。抵押合同没有确定期限的,抵押权至债务全部清偿之日止。
      
    2、如主债权约定履行期限或者主债权临界诉讼时效的,抵押权人应当在诉讼时效期限届满前行使,未行使的,抵押权消灭。
      《物权法》第二百零二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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