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在吗?在我们存在事实婚姻的时候我老公他二姐直接给他介绍对象!还有微信聊天记录跟照片!已经很严重的影响到我的精神情绪了!这可以上法院起诉吗?

2019-05-31 13:05:1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包括协议登记离婚和向法院诉讼离婚。因此,双方对离婚不能达成协议,一方又想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要求向被告居所地法院起诉,但被告离开居所地一年以上的,可直接在原告居所地法院起诉,具体看案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事实重婚罪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先婚是事实婚,后婚为法律婚的重婚;二是前婚是法律婚,后婚为事实婚的情形;三是先后两个都为事实婚的情况。关于法律不保护事实婚姻,应从两方面理解,一方面,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精神看,至少,对待事实婚姻,仍是有条件地予以承认,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在现阶段,还不能绝对说事实婚姻法律一概不予保护。
    综上所述,事实婚姻可以构成重婚罪。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12月14日《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明确指出,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这足以说明,司法解释肯定了事实婚姻仍可构成重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