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辞工走了老板不给发工资,告劳动法要多久能拿到钱

2019-05-31 08:37: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三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 即使是自动离职,但毕竟劳动者是为公司工作过,同样需支付劳动者工资。公司可因你的自动离职作适度的工资扣减,但这必须建立在合乎程序的规章制度度之下,比如规章制度经民主程序讨论经大部分职工认可,进行公示,员工入职有进行培训并签名确认等,或者劳动合同中有约定。
    否则公司就不能随便扣减员工工资,因为公司没有行政处罚权。而至于扣减工资,一般不能超过20%,或扣减后所剩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 劳动者辞职,其工资应当按照正常天数和加班时间来计算工资,
    1、未经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急辞工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
    2、劳动者有上班提供劳动,就享有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因急辞工随意克扣劳动者工资。存在克扣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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