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爷爷去世20年了,爸爸去世十年了,我爸爸在世的时候盖的房子但是房产上是我爷爷的名字,我爷爷一共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我现在想把房产名字改到我妈妈的名下,需要其他的三个子女签字同意,我想请问一下这个手续该怎么办,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大概需要多少费用。

2019-05-29 20:57:3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子女去世后留下的遗产,父母有法定继承权。
    根据《继承法》规定,子女去世,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其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有法定的继承权继承子女的遗产,参与遗产分配。
  • 根据财税[2009]78号、财税[2009]111号的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申请免征营业税和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的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申请免税需到市地税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