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嫂子30岁,骑电动车路过一辆停在路边的轿车,轿车开门正好撞到她,脸部受伤,缝了五针,车主要求走保险,请问能赔付多少钱?

2019-05-29 14:32:4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 车险理赔不一定需要车主本人亲自去网点办理理赔手续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在完成事故责任赔偿以后,去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理赔,可以本人去,也可以委托其他人去办理。只要资料提供正确完整,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给予保险理赔。
      被保险人请求赔偿时,一般应向保险人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保险单正本、索赔申请、财产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事故报告书、救护费用发票、必要的账簿、单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
      
    2. 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3.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保险约定的单证提供义务,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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