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有一个朋友,他有前科,他在2008年因盗窃罪和吸毒,被判有期徒刑1年,2015年又因盗窃罪被拘留,想问他这种情况可以被判缓刑吗?

刑事辩护
2019-05-29 11:07: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取保候审需要有一定条件限制的:比如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不宜逮捕的等。要想取保候审,需要证明存在上述情形。
    2、如果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一般情况下应判处有期徒刑,但由于数额较低,从理论上存在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 缓刑,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他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管制除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服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宣告缓期执行的先决条件是必须被判处刑罚,而且必须是犯罪情节轻微,没有个人危险性,不致危害社会的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其基本特征是:判处刑罚,同时宣告缓刑,但保持在一定期限内执行所判刑罚的可能性。
    即如果犯罪分子在人民法院规定的缓刑考验期内没有被查出有漏罪,也没有发出有新罪,考验期满,撤销缓刑,原判刑期不再执行,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查出有漏罪或者犯有新罪,也应当撤销缓刑,按数罪并罚的规定执行刑罚,考验期不计算在刑期内,如果在考验期内发现缓刑人具有收监执行的法定条件,如不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接受监督等情形,也要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期,执行的考验期不计算在刑期内。
  • 缓刑就是刑罚的暂时不用执行,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故意犯罪或者发现之前有漏罪的,缓刑期满后,原来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了。死刑在缓刑考验期满后会变无期,再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就可能是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有期,理论上说缓刑是给虽然触犯了刑法,但是社会危害性不大,判处缓刑不会严重危害社会的人设的。

  • 1、刑事拘留属于针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强制措施。吸毒行为,不是犯罪行为。
    2、强制戒毒,属于行政处罚措施。
    3、吸毒的话,可能面临的是强制戒毒。
    4、如果在吸毒的同时,还违反了我国刑法的相关罪名,构成刑法规定的有关毒品犯罪的,可能会被有关机关进行拘留并根据证据情况依法判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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