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方作为丙方,承包了乙方的泵站自动化设备安装调试的工程,到了现场后发现不仅仅需要做合同内的内容,还有一些前提条件,应由其他建设单位需要做的电缆敷设,预埋等条件还不具备,为了完成乙方的项目,由我方直接找甲方即业主商量,甲方口头答应由我方先施工,合同外部分可以由我们施工方签署增补协议,我方在甲方口头认可的情况下,将工程实施完成,目前增补部分由于甲方未与我方签署增补合同,现在甲方又反悔,说要找当初的乙方签合同,但是目前乙方又由于多方欠债,我方也没有与乙方签合同外增补的协议,导致我方目前干了活不知道找谁要钱,如果甲方与乙方签署增补合同,将导致我方拿不到工程款。

2019-05-28 20:08:4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工程承包合同的付款方式:
    1,可以分期付款,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即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支付一定比例的工程款。2,可以按预付款,即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预付一部分款项,待工程完工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
    现实中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灵活应用,还可以用实物、劳务代替折价工程款。
  • 第十条 工程设计变更价款调整
      
    (一)施工中发生工程变更,承包人按照经发包人认可的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变更施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变更,需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后方可施工。
      
    (二)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日内,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对方确认后执行。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三)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日内,如承包人未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则发包人可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合同价款和调整的具体金额。重大工程变更涉及工程价款变更报告和确认的时限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