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前天下午带我的狗xx,有牵引绳牵着,之后菜鸟驿站的猫突然窜出把我家狗狗抓伤,很多处,很深的伤口,当时并没有要求赔偿,晚上回家洗漱发现自己的腿也被猫抓伤,与狗狗身上的伤是一样的,我打了疫苗要找猫的主人报销,她要求一人一半,后来在微信沟通好久心不甘情不愿的说把打疫苗的钱给全出了,但是我现在想要求赔偿我的医药费以及误工费以及狗狗治疗费,可以吗?我该怎么处理

人身损害赔偿
2019-05-27 14:23:2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要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出事之前全年的工资条可以反映收入情况,但无法反映收入减少情况。因此计算误工费时要看受伤前后的工资条,从中能够准确反映收入减少情况。
    这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就是伤者比受伤后实际减少的收入金额。适用最低工资标准一般是伤者无法证明自己的从事的职业。
  •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养证明,由用人单位按所在省市人事部门和卫生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
    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以及有争议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以下三种计算方法:
    1、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
    2、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3、受伤前12个月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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