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一个问题想问律师!我发老婆在外做一些不应该干的事,她的信息全保密的!连回家来的机票地址拉掉的!有认识她和他有个发生关系的人!在他们过得不愉快的时候!打电话给我说,叫我和她离婚!成全他!我真不知道怎么办!还说现在她和他分手了!那个男说,她现在在那边做小姐!我又找不到她!我怎么办,家有两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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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确定一方有暴力,另一方获得孩子的可能性较大。因为暴力对孩子的成长会不好。
2,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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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中没有关于离婚时一方应当给另一方赔偿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方如果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这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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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