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医药费报销目录外其它疾病的医药费由谁报销

2019-05-26 11:03: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认定下来了就可以带齐手续到劳动局申请报销医疗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工伤认定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重大疾病包括:0-14岁农村儿童的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急性白血病、农村儿童单纯性唇裂限额内诊疗费用,新农合按照70%的比例给予补偿,医疗救助再按照20%的比例给予补偿。我市定点救助机构为市第一人民医院和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
    2011年又将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血友病5种重大疾病纳入试点范围,新农合补偿比例不低于70%。参合患者在省内相应的定点医疗机构诊疗,享受规定的补偿。
    以上重大疾病患者除了在市外医疗机构就诊需要事先到本县市区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办理转诊手续之外,不需要其他手续。

  • 1、可依法申报工伤;
    2、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住院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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