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做小吃生意的,晚快12点了门口有喝醉酒的几个人在吵架,我就出来站门口看了看,可2话没说那中间的有个人就是那门口还有个人呢,上去给我打到,就这样我被打了几下,就给我哥电话,一会我哥过来了问怎么回事怎么回事,可就连我哥我们一块打了,我们也把对方一个人打的照成轻伤2级,这期间对方的一个人拿刀就把我这边一个拉架的砍成轻伤2级,之后我们就报案了,现在呢,我和我哥被刑事拘留了30天办的取保,出来22天了,现在呢也和对方调解好了,钱也赔了,相互也写谅解书了,可今天我问办案民警,他说12月20号左右就到检察院了,请问我会不会被收监,下一步我去检查院问话我该怎么做呢,谢谢大家了

刑事辩护
2019-05-26 09:59:5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致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如果经鉴定受害人的伤情达到轻伤二级,行为人就触犯了《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要追究刑事和民事赔偿的责任。  如果当事人是受害人,且案件现在正在调解中,公安机关目前是不会对行为人采取强制措施的。
      只有调解不成,或者一方拒绝调解的,公安机关才会对行为人采取强制措施。  在工作中因工作原因受到暴力伤害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工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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