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是不是只要撞死了人全责,都构成交通肇事罪

2019-05-26 08:20: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构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要素构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四个要素是:
    1、事故必须是发生在道路上的。
    2、事故必须是因违章行为造成的。
    3、事故必须要有损害后果。
    4、当事人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
    二、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的条件
    1、当事人各方中至少有一方使用车辆,如果各方都是行人而发生的事故,则不构成道路交通事故。
    2、至少有一方车辆是在运动中,如果行人自己撞在停止的车辆上,则不认为是交通事故。
    3、必须具有交通性质,非交通性质造成的事故,如军事演习、体育竞赛等活动中发生的事故,均不属道路交通事故。
  • 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工伤事故在赔偿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此时,受害人同时处于两个法律关系之中:一方面由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使受害人与行为人之间形成了侵权民事法律关系;另一方面劳动者所受的人身伤害符合工伤赔偿给付条件而与用人单位形成工伤赔偿法律关系。
    那么,受害人在依《工伤保险条例》主张工伤赔偿的同时可否依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等民事法律法规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对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常发生争议,法律未给予明确规定,各地的做法也大相径庭,经常出现相同情况不同对待的局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
    不过就很多地区而言,未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仅规定医疗费不得重复支付。
  • 《解释》对交通肇事罪中的具体情节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交通肇事罪定罪与量刑
    (一)定罪 要正确把握交通肇事罪定罪问题,首先必须划清罪与非罪的界线:
    1、行为人有无违章行为,是否造成了重大危害后果。
    2、行为人是否明知,对明知的考察应坚持主客观统一的原则,不应仅从行为人的供述来看还应当从肇事当时的时间、季节、地点、路况、行为人具备的知识等方面客观的考虑行为人是否具有明知,从而确定是否构成逃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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