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儿子今年十一岁上小学六年级在学校与同学打架咬伤同学头部缝合十一针。在医院治疗费用三千多元我们全部承担,但对方家长要求我们给营养费2万元,这合适吗?

2019-05-25 16:47:4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医疗事故纠纷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
  • 不合理医疗费用的常见成因有:
    (一)、非外伤用药,损伤后伤病共治。
    (二)、不合理使用抗生素,损伤案例中多需使用抗生素,许多伤者超剂量,超时限使用,轻微损伤使用高档抗生素,多种抗生素联合应用等。
    (三)、营养支持性用药,治疗损伤的同时大量使用营养支持性药物。
    (四)、轻度损伤后长时间治疗。
    (五)、部分纠纷当事人无明显损伤,但主诉症状重,医方即大量用药治疗。

    (六)、需安装假肢或其它代用品以及手术中需使用内固定时,违反规定使用高档进口物。
    (七)、目前新的高档检查仪器、项目不断增多,许多伤者进行全面检查、重复检查扩大医疗费用支出。
    (八)、不按规定住院和转院, 使不合理开支扩大。
    (九)、搭车开药、冒名顶替时有发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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