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6.3.2入职,2017.7.1离职,能请多少天年假?是否要按自然年算?还是工作时间算?

2019-05-25 06:50:1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在中国境内企业、机构任职(包括兼职)、受雇的个人,其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应包括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在境内、外享受的公休假日、个人休假以及接受培训的天数。  在境外营业机构中任职并在境外履行该项职务或境外营业场所中提供劳务的个人,其在中国“境外工作期间”应包括该期间的公休假日。
    不在中国境内企业、机构中任职、受雇的个人,其受派到中国境内工作期间的实际工作天数应包括来中国工作期间在中国境内所享受的休假日。对在中国境内、境外机构同时担任职务或仅在境外机构任职的外籍人员,对其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半天计算为在华实际工作天数;对仅在中国境内机构担任职务的外籍人员,对其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则按一天计算为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天数。
  • 普通员工带薪年假是3天;带薪休假制度是国家给予劳动者的一项福利关怀。  我国实行带薪休假制度已有10来年了,但事实上,有好多人却并没有真正地或完整地享受到这样一项国家福利。
    或是觉得休假浪费时间,没有必要;或是因为工作太忙,分身乏术;或是因为别人、特别是领导都没休,自己不好意思休。而从外部环境来说,要想顺顺当当地休个带薪年假也是“想说爱你不容易”,如有的单位规定,休假不仅不能带薪,还要扣发奖金,而不休假者则可多拿奖金;有的单位甚至把职工正当休假看作是工作不认真、不敬业的表现,可能会直接影响职工个人的进步和收益。
    由于没有制度上的“强制休假”,不少人不得不无奈地选择了放弃“休息权”。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复函表示,关于带薪年的享受条件:《企业职工带薪实施办法》第三条中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
      累计的确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中的“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
    职工累计工作时间可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等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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