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之前因为想要一张车,刚好朋友说他可以弄到,不过要自己去骑,所以就跟着去了,那天晚上他们推了好几辆车,不过都没推成功,自己没有动手,后来他们被抓之后说了这件事,我也就被抓了,后来先是从警局取保候审出来,等法院开庭,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现在马上到期了,因为之前是在外省,现在在家服刑,那边的人又说案件有新的发现,让当地派出所又抓回去,等他们从浙江过来带过去浙江调查,也没说清楚缘由,只是让这边警局配合,不过能肯定的是只跟着偷车的人出去了一次,可能是那天晚上他们推了好几辆车子,之前可能看监控只看到一辆,现在发现有还推过其它车子,所以要叫带去调查,这样子还会再重新判决吗?

2019-05-25 04:26:0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拘役刑期是一个月到六个月,数罪并罚时最多1年,而假释则要求服完一般的刑期,在被法院判处为拘役之前,绝大部分的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了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这些都是可以折抵拘役的刑期的,被判处拘役则表明处罚不严重,基本上关了多长时间就判处多长时间。
    比如:一名犯罪嫌疑人被拘留30天,被执行逮捕60天,法院开庭还要两个月,这就已经是5个月了,即使判处6个月拘役,也只剩下一个月的刑期,没有假释的必要了。
  • 缓刑期满没有犯新罪的,原判决的刑罚不予执行,并由法院公开宣告。一般在执行过程中,缓刑期满一个月内,《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规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当缓刑考验期满,没有出现违反国家规定的情况下,应当由原判决法院公开宣告刑罚不予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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