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邻居一家人打了一顿,我一点也没还手,我报了派出所,他家指着有两个70岁的老人在里面,还故意在手上伪造伤口赖我打了他们,由于是在巷子里他一家五口打的我,现在证据不好找,我脸上被他们抓了有八九处伤,现在都做了法医鉴定,他公安局找了熟人,有一个半月了,现在派出所一直拖着不给处理,我现在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9-05-25 02:55:1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医精神病鉴定”,是指运用司法精神病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如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能力、被害人自我防卫能力、作证能力等)、精神损伤程度、智能障碍等问题进行鉴定。  刑事案件中,法医精神病鉴定包括:  
    1.确定被鉴定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患何种精神疾病,实施危害行为时的精神状态,精神疾病和所实施的危害行为之间的关系,以及有无刑事责任能力  
    2.确定被鉴定入在诉讼过程中的精神状态以及有无诉讼能力。  
    3.确定被鉴定人在服刑期间的精神状态以及对应当采取的法律措施的建议。  民事案件精神疾病司法鉴定:  
    1.确定被鉴定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患何种精神疾病,在进行民事活动时的精神状态,精神疾病对其意思表达能力的影响,以及有无民事行为能力。  
    2.确定被鉴定人在调解或审理阶段期间的精神状态,以及有无诉讼能力。  确定各类案件的被害人等,在其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的精神状态,以及对侵犯行为有无辨认能力或者自我防卫,保护能力。  确定案件中有关证人的精神状态,以及有无作证能力。
  • 法医鉴定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法医鉴定是司法程序中有关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被委托的鉴定机构。  
    3、《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被委托的鉴定机构成员提出四避申请。伤者不在本地治疗,可要求办案单位变更委托鉴定机构,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个鉴定机构鉴定。  
    4、办案单位必须向双方当事人公开鉴定的内容及结论。  
    5、首次鉴定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如对鉴定结论表示异议,有权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或重新鉴定。办案单位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在十日内开具委托书,不得拒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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