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房是二房东租给我的,合同但是签没有章,有身份证号和我自己签的名字,然后合同是签到9月份末,现在我就不想租了,合同里没有写关于违约金的问题,现在我是前天一个月通知他不住了,他说是我违约,押金不能给我了,这种情况我怎么办

2019-05-24 16:29:2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租房合同没有到期而解除合同,提出解除方要承担违约责任与损失赔偿。押金是否退还则要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否约定了押金的退返事项);二是看合同双方能否就提前解除合同达成意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了解除合同并退还押金;三是按照法定与惯例,一般是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东须中止租赁合同,然后结清房租。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因为承租方提出中止合同而押金不退”的话,则应退返押金。
  • 借款人在借款合同期限届满不能归还借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违约责任形式,依照《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合同约定有违约金的,依约支付违约金;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可见现行《合同法》总则并没有对违约金责任形式所适用的合同范围作出限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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