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怀孕4个月双方在4个月前分手了女方最近才知怀孕男的不负责任可以告他吗

2019-05-24 09:50:1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果孩子生下来了,作为孩子的亲生父母要承担抚养的义务;分手后如果打胎了,打胎的费用以及由于打胎导致的身体损害男方也要承担,赔偿通常比较难,建议男女双方可以协商处理。
  • 离婚后双方再无权利义务关系,但是如孩子生下来后,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要求抚养费用。如果对同居期间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可以另外以同居期间析产纠纷或者抚养权纠纷起诉至法院,单纯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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