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人都是骑摩托车,对方逆向行驶,我正常行驶,两车相撞,造成对方脚骨粉碎性骨折,我面颊骨粉碎性骨折,请问责任怎么化分?

2019-05-23 20:36:5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两车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方式
    1
    停车查看。关掉车子引擎,打开警示灯。拿出照相机或着手机对着事故车辆拍照。对于拍照也须讲究技巧,即两车的车位、碰撞部位、刹车痕迹等地方拍照,并且记录对方的车牌号码。
    同时我们还要查看对方的证件,是不是车主本人。
    2
    协商解决。如果遇到是比较轻微的碰撞,走正常程序可能会比较麻烦。我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理赔的事宜。在协商处理的时候,对方或者我们有可能讨价还价,这个需要一点耐心。
    3
    报警处理。报警的同时我们也要报保险公司。如果是轻微的交通事故,影响到交通的,我们必须在拍照取证后把车子移到路边空旷处,等待交警来到处理。否则,有可能被处于200元的罚款(深圳目前是500元)。
    4
    保险处理。当交警做出了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候,双方都已签字。我们可以根据交警开出的证明上报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5
    快速理赔。如果是一些比较明显的交通事故责任,即使交警没到现场,保险公司也可以做出快速理赔。
    只要故障车主双方认定对事故处理无异议。
  • 《自撤办法》第二条对事故责任认定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一方负全责的情形:交会车发生事故,由跨压中心线一方负全部责任;追尾事故由后车方负全部责任;违反车辆通行管理规定,由明显交通违法行为的一方负全部责任。双方同责的情形:双方都有明显或无明显交通违法行为的属同责,在交强险限额内实行互赔,超出交强险限额的各承担50%。
    《自撤办法》第二条对事故责任认定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一方负全责的情形:交会车发生事故,由跨压中心线一方负全部责任;追尾事故由后车方负全部责任; 违反车辆通行管理规定,由明显交通违法行为的一方负全部责任。
    双方同责的情形:双方都有明显或无明显交通违法行为的属同责,在交强险限额内实行互赔,超出交强险限额的各承担50%。
    两车同时掉头相撞适用《自撤办法》。在事故中,车祸发生时双方均处于跨线调头,都有违规行为,适合双方同责的情形,属同责实行互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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