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吗,宝宝在学校厕所上厕所,学校没有防滑措施,导致孩子摔倒,额头受伤,长达4.5公分,深1公分,缝了二十几针,医生说肯定会留疤的,学校说会承担责任,但是具体应该如何承担,我的宝宝才六周岁,才上幼儿园,上厕所的时候没有跑,厕所是地板砖的,外面有水池,没有任何防滑措施,而且还有阶梯,宝宝的头应该是撞到阶梯了,现在伤口很大,我很担心

2019-05-23 10:16:0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十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发生伤害事件,主张学校担责的当事人,应举出学校有教育、管理过错的证据,如不能证明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则学校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39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 按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所谓的“免费”只是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所采取的一种营销手段,属于商家经营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不能因为是免费赠送而忽视了产品应有的性能和质量标准。因此,“免费”不能成为商家减轻法律责任的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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