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离婚,可是我户口在四川,我人是江苏的,能寄律师函嘛

离婚
2019-05-22 10:23:3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户口是随着一个人一生的凭证。一般情况下,结婚的双方都是女方将户口迁到男方家。当然,也有例外,因为我国自古以来也存在倒插门女婿的说法。



    离婚与户口不存在必然的联系。
    并且我国的法律没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你可以不迁,只要与你离婚的男方没有意见就可以了。
  • 律师函写作是基本的律师业务内容,更是文书写作基本功之一。律师函多见于提醒对方及时履行合同、警告违约后果等方面,往往发生在诉讼的前夜。用律师函履行其他法律告知义务。这方面有许多,如通知追认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的、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先诉抗辩权的行使、通知合同无效、撤销权的行使等等,凡是当事人具有的告知权利,都可以通过律师函来完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