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农村自建房,户口本上面只有我(孙女)和爷爷两个人的名字,爷爷还有一个大儿子,爷爷去世了,房子怎么分配。爷爷和大伯户口分开了,由于我已经结婚了,如果我跟爷爷分户的话,爷爷遗产的一半我的吗?另一半是我大伯的?还是我再跟大伯俩平分呢?

2019-05-22 09:56:5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办理户籍分户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申请者本人要成年成家;
      
    2、申请者本人要有自己单独合法固定的住所。
      如果申请者已经结婚但没有住房而是和父母住在一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还是要登记为一户。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从该司法解释可以看出,只要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就可以请求获得相应份额的土地补偿费。
    由于土地是依据当地户籍按人口进行分配的,那么土地征用补偿费的发放也应当依照当地户籍人口为首要原则,同时兼顾土地的生活保障功能。
    征地有户口没地的,属于特殊情况,对于特殊情况可以特殊处理,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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