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了三年签了合同以后厂方又重新签合同,今年到期了,如果厂方终止合同那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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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条件:
1、租赁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2、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不再续订租赁合同;
3、承租人未按照规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收到损失的,出租人解除合同,合同终止;
4、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出租人解除合同,合同终止;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在出租人给予的合理期限内未支付租金的,逾期不支付租金出租人解除合同,合同终止;
5、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解除合同,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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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后,有三利处理方式,分别有不同的法律后果:
1、可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协商,续签劳动合同。
2、如果职工主动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双方劳动关系解除,职工不能拿到经济补偿金。
3、如果是用人单位不愿意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的,则应该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后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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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